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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9 | 理财产品介绍:新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收益5.74%

标签: 理财产品  电子式  储蓄  国债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国债的一种,强调储蓄功能,流动性差,不能上市买卖,半年内也不能提前兑取,今年第一期的电子式储蓄国债,期限适中,3年,票面利率为5.74%,每年支付一次利息,非常适合保守型投资者或作为投资组合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一部分。面临的风险除了流动性差以外,还面临两个风险,一是国家升息的风险,如果近日升息市场上可以交易的国债价格下跌会显得本国债买入的价格偏贵;二是利息再投资的风险,如果利息到帐后市场上没有年收益达5.74%的产品去再投资,则本国债的实际年收益就达不到5.74%,那么就不如选择3年后到期收益为5.74%的零息债券或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收益高。

 

 新华网: 财政部8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今年第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74%,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发行期为2008年5月16日至31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从2008年5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6日支付利息,2011年5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承办银行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本期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
  公告还指出,从2008年5月16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2008年11月16日起可以办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部分利息,其中持有不满2年扣除6个月利息,满2年不满3年扣除3个月利息,提前兑取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15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付息日(不含)后恢复办理。
  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601988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行)、交通银行(601328行)、招商银行(600036行)、北京银行(601169行),上述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期国债。(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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